三票民進黨
「選票集中」其實是一件各個政黨都常做的事情,很合理. 但沒有政黨會搞成剝奪他黨的參選權利,或者訴求他黨沒有存在的空間,也沒有人會跑到他黨支持者的領域中,訴求要集中選票到自己屬意的政黨. 這幾乎是把別人的選票當成自己的一樣,你的東西是我的東西,我的東西還是我的東西,標準的技安行為,搞不清楚狀況. 想像一下時力支持者跑到民進黨群體裏喊著要三票時代力量,民進黨沒有存在空間,民進黨會分時力的票,所以不准提人,只能去選里長. 這種行為就像是隨機對路上一個陌生人命令他要把錢交出來,或者假定民進黨是個神權政體,君權神授,所有人生下來都必須要無條件服從並且支持,歸屬於這個群體,服從某種責任或者義務. 而不斷重複的結果,除了暗示不這麼做的人有忠誠問題,已經這麼做的人,未來可能不會這麼做,仍然有忠誠疑慮. 對爭取選票來說,其實毫無幫助,因為別人不會無條件聽你的,反而可能有被逼迫的感覺;對於所支持的對象,也有害處,將會導致他被反感,增加仇恨值,甚至無法逃脫獨裁的指控. 比較像是個人樹立權威的行為,轉嫁責任到毫無關聯的群體上,使其成為一個權威的象徵,或者道具,而風評被害. 原本投給民進黨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情,是基於選民的肯定,但如果是基於某種不當的目的,變動標準,原本是政治人物必須爭取選民的支持,變成強加在選民身上的道德義務,投給你原本會獲得回饋,不投你不會獲得懲罰,變成,投給你不但得不到感謝,不投還會被懲罰,選民手中的選票,變得失去自主性,一文不值,不再是社會契約中,可以制約政治人物的籌碼,影響政治人物的施政意向,表達民意的媒介,那就違反了民主,不是一張神聖的選票,而是在販售贖罪券,投給我可以避免上帝的懲罰,而人們生下來就有原罪. 這種挪動門柱的代價,也是將支持民進黨的門檻調高,使他人難以支持民進黨,當你支持了以後,就必須放棄自由選擇的意志,而你支持了一部分,就必須支持全部,否則不算是支持,你必須無條件肯定該黨,符合該黨的利益,就算必須放棄自身的利益,而這也違反了民主的原則,民主是人民作主,政治是為了服務人民,政府官員是人民的公僕而不是主人,政黨的存在是為了實現公共利益. 「三票民進黨」這個口號不能被濫用,不然就會變成一票都不想投民進黨,或者民進黨不需要你的票,因為你只有給一票,沒有三票,broth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