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秘密長大
「帶著秘密長大」這個連署我有印象. 我記得某一天,一個神秘人士突然傳給我一封訊息,上面寫著: 「2024年,台灣一年4793個孩子遭受到性欽害....」 「但我們的司法,卻沒有等他們.當他們能說出口,再勇敢的提起勇氣進一步提告,早已超過了追訴期.目前已有1040位兒少性暴力的被害人鼓起勇氣提告,卻因超過追訴時效而不起訴.」 「我們希望整個社會,一起用行動站出來,聲援被害者,支持兒少性欽害追訴期違憲的釋憲案邀請您一起聲援~」 我心想,挖曹,這個議題有夠難推的,光「追訴期」這個概念,就可能要跟民眾解釋老半天,更別提在路邊解釋「未成年遭受性欽害、猥褻或權勢性欽案件的追訴期,將改為自被害人年滿20歲後才開始起算.」是什麼意思,它很像是考卷上那種數學的應用題,問題不在於如何解,而是看懂題目的中文在表達什麼. 但是四個小黨,時代力量、小民歐巴桑聯盟、綠黨、基進,還是上街推了,他們不畏日曬雨淋,站在街頭,站在路口,耐心地跟民眾解釋,我們的孩子,我們已經長大的孩子,多麼需要這份連署. 短短的時間,他們募集到2萬6443份連署,讓這個微小的議題,立法委員都幾乎感知不到的事,被民眾所知悉,放上了檯面. 這個法案,簡單來說,假設小美在8歲那一年被性欽,但刑法追溯期只有20年,等到小美長大,28歲以後,她就逃過法律的制裁了. 但是如果修法20歲開始計算,小美從8歲到20歲這段期間共12年,都不算追訴期,那麼一直到小美40歲,都可以報案. 這有多重要? 最近中部發生了一件案子,一個校車司機,向自稱是媽祖的兒子,會神明降體,以神明口諭聲稱要替對方「保養身體」、「互補身體」,不然對方身體會不健康,用欺騙、恐嚇的方式,性欽多名少女,讓他們染了hiv. 他在校車裡面搞造神運動,而最諷刺的是,他的犯行長達四年,九人受害,其中六人是高中生,都是未成年. 他還有前科,學校不知道,大人也不敢說,被害者也難以啟齒,最後,是衛生局人員疫調才知道,原來,三年前也是有一個學生跟這個校車司機接觸. 多麼可怕的沉默的螺旋. 如果沒有疫調人員,這些孩子長大以後,過了追溯期,兇手就無罪了,他會一直犯案到那個時候. 我研究了這個訊息,然後我懂了,這個神秘人物告訴我的,是多麼重要的事. 所以,我也協助推動連署,用我的筆,寫下一篇又一篇的文章,每寫一個字,我都感受到被害的少女,那種說不出口的恐懼,害怕,與悶在心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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