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三倍券



振興三倍券,其實滿有趣的.
 
民眾付一千可以領三千,7/1日起,民眾可以持健保卡前往超商、政府網站預購,7/15日起,可以到郵局使用健保卡購買.
 
可用於護髮、美甲、百貨公司、餐廳、書店、演唱會、夜市、市場、旅遊住宿...
 
不可用於電商網購、繳稅、繳罰款、規費、菸品、保單、股票、國民年金、信用卡費、禮券、儲值…等.
 
民眾普遍對要先自行付一千元,感到頗有微詞,不過事實上,這民眾先付一千,是跟往常消費券等,不相同的地方.
 
如果我們把他看作一種博弈,那麼你先付一千元,必然會有更強的動機把三千元花完,因為如果你沒花完,就等於自己的損失,民眾進場的意欲在此,如你支付代價,便更想要求取回報,以求取填補自己的損失,這比你什麼都沒做就得到兩千元,還會來得更珍惜這筆錢,並妥善使用,因為憑空發的錢是額外的,我們可以想像這個心理情境,假設你去賭城玩吃角子老虎,別人給的錢,與自己出資的賭本,你會避免浪費甚至更加小心翼翼.
 
像是振興券或是消費券,最糟糕的情況應該是放過期了,或者期限到沒用完,這就失去了促進經濟的意義,當使用者的錢投入市場之中,這就和政府撒錢讓民眾花費,只是同樣的錢在市場流動,在經濟上有不同的意義,換句話說,當你付1000塊的時候,其實你已經等同在消費了,我必然知道你一定會拿這1000塊去做些什麼.
 
馬政府時期的消費券,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人們會拿消費券來替代自己本來就會有的花費,例如,我會拿消費券去取代我本來就會花錢買的東西,創造不出「額外的」消費,例如,去做美甲或者去上餐廳,我們可以從這三倍券當中,可以花的,不能花的,看出端倪,政府的目的是在綁定一些金額,集中鎖定那些因疫情緣故而生意慘淡的店家,政府說「可以花的」,就是他希望的標的,政府說「不能花的」,就可以看出,那隱形的代價是什麼,使用者付出的代價,可能是自己手上1000塊的自由度,換句話說,當我投入這場博弈裏頭,至少,我有1000塊錢不能去繳罰單,我必須拿來做以外的事情,罰款自己繳,騰出額外的金額參與實體店面消費,這個就是強制性的創造「額外的」消費.
 
所以預付1000塊錢,最大的缺陷也在這,有些人根本連1000塊都付不起,雖然有低收入戶戶頭自動匯入1000塊的措施,不過對於年輕的月光族,或甚至遊民而言,基本生活水平的費用,或許才是當務之急,如果他的收支平衡不足以擠出1000,這可能不在少數,他可能就不會參與這場遊戲.
 
而有可能會出現其他人去購買他的權利,例如,有些人會去龍山寺收購遊民的振興券使用權,用他們的健保卡,而在技術層面,超商只能達到預購,並且要二次領取,到郵局排隊領取,隱約可以見到在領取或發放可能會出現的亂象,例如系統當機,一開始引發的搶購熱潮,使郵局大排長龍,郵局的服務人員疲於奔命,跟當初藥局的藥師面臨的情況差不多.
 
其實就算在最底層的人民,他們也有法子達到「振興」的功效,而不只有被動等待「紓困」,或老是靠人救濟,即使是遊民,也能創造市場需求,例如,一個不剪頭髮的遊民,因為振興券的關係,開始去剪他的頭髮,這都是在創造新的需求和產業商機,所以,神父有幾個想法,可以提供參考,也許可以創造新的選擇,降低入場門檻,比如,付不出1000元的人,可以選擇兩百振興券,兩百塊可以當成六百塊用,這樣子,一個遊民可以剪六次頭髮,也未嘗不是一種可行的方式,1000塊他們不能負擔,200塊或許可以,甚或有500塊變1500的選擇.
 
另外,加大振興券可以使用的範圍,例如可以用來看病,支付掛號費,這樣子,對於某一些手頭拮据,身上帶有病痛的人而言,他們至少可以先滿足基本的需求,然後剩下的錢再促進消費,這樣子,他們會比較願意先付出1000塊錢.  
 
至於電商方面有怨言,神父認為是多餘的,網路購物,要嘛匯款,要嘛面交,要嘛取貨付款,用消費券買反而是不多見的,電商賺取的應該是其中的刊登費和中介費用,更何況,拜疫情之賜,電商應該是獲利最多的一群. 
 
簡而言之,這個方向是正確的,我們可以預期就算會產生一些瑕疵,但都不會足以推翻他的可行性,和正當性,他必定能創造比馬政府時期的消費券,更強的振興經濟作用.
 
至少,一千換三千,總比四萬換一塊還好,ㄆㄆ,
 
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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