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女高家長會聲明

 
中山女高的家長會聲明,看起來挺奇怪的.

其中第二點:「2. 對於引用學生影像進行不當影射的媒體或社群,將不惜採取法律行動,堅決捍衛學生權益。」

散佈的影像,不當影射,醜化學生的基本上是中國媒體,比如央視,而台灣這邊應該是告不到,最後就可能變成告台灣批評的人、媒體、社群,好比中國說盤絲洞,評論「中國說學生像蜘蛛精!」的人就會被提告,又,不當影射要怎麼定義?怎麼會上綱到社群?要知道,主嫌是中共跟馬辦,現場拍攝影片照片的也可能會是他們,而很多影片其實是學生自己傳上去的,我第一時間就在提醒刪除影像這件事,而且老實說,馬龍要去中山女高,一個月前就有新聞了,事發之前幾天神父即發出警告馬龍團要進入中山女高,許多人都在質疑為什麼馬龍可以進入女校,但根本沒人聞問,直到現在.

而影片傳遞出來訊息其實給人相當負面的觀感,這個問題是這個活動本身就有問題,根本不該讓統戰進入校園,使中山女高被醜化,反而不是見到醜化訊息而提出評論的人,他們散播消息凸顯問題的目的跟中共單純利用這些學生外宣的情況根本不一樣,問題應該是,馬龍統戰團入侵校門->校方和台北市教育局放行->馬龍引發的行為引起大眾強烈反感,學生影像被拿去統戰,但有些人至今仍然覺得沒問題,不是統戰,是單純追星->結果變成反對的社會大眾要被告?向馬英九抗議,然後告媒體和社群?

我覺得這方向根本搞錯了,要告的話應該要告馬英九基金會,你應該要求媒體對未成年影像進行馬賽克處理,而不是提告無辜的人,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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