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秘密長大

 
「帶著秘密長大」這個連署我有印象.

我記得某一天,一個神秘人士突然傳給我一封訊息,上面寫著:

「2024年,台灣一年4793個孩子遭受到性欽害....」

「但我們的司法,卻沒有等他們.當他們能說出口,再勇敢的提起勇氣進一步提告,早已超過了追訴期.目前已有1040位兒少性暴力的被害人鼓起勇氣提告,卻因超過追訴時效而不起訴.」

「我們希望整個社會,一起用行動站出來,聲援被害者,支持兒少性欽害追訴期違憲的釋憲案邀請您一起聲援~」

我心想,挖曹,這個議題有夠難推的,光「追訴期」這個概念,就可能要跟民眾解釋老半天,更別提在路邊解釋「未成年遭受性欽害、猥褻或權勢性欽案件的追訴期,將改為自被害人年滿20歲後才開始起算.」是什麼意思,它很像是考卷上那種數學的應用題,問題不在於如何解,而是看懂題目的中文在表達什麼.

但是四個小黨,時代力量、小民歐巴桑聯盟、綠黨、基進,還是上街推了,他們不畏日曬雨淋,站在街頭,站在路口,耐心地跟民眾解釋,我們的孩子,我們已經長大的孩子,多麼需要這份連署.

短短的時間,他們募集到2萬6443份連署,讓這個微小的議題,立法委員都幾乎感知不到的事,被民眾所知悉,放上了檯面.

這個法案,簡單來說,假設小美在8歲那一年被性欽,但刑法追溯期只有20年,等到小美長大,28歲以後,她就逃過法律的制裁了.

但是如果修法20歲開始計算,小美從8歲到20歲這段期間共12年,都不算追訴期,那麼一直到小美40歲,都可以報案.

這有多重要?

最近中部發生了一件案子,一個校車司機,向自稱是媽祖的兒子,會神明降體,以神明口諭聲稱要替對方「保養身體」、「互補身體」,不然對方身體會不健康,用欺騙、恐嚇的方式,性欽多名少女,讓他們染了hiv.

他在校車裡面搞造神運動,而最諷刺的是,他的犯行長達四年,九人受害,其中六人是高中生,都是未成年.

他還有前科,學校不知道,大人也不敢說,被害者也難以啟齒,最後,是衛生局人員疫調才知道,原來,三年前也是有一個學生跟這個校車司機接觸.

多麼可怕的沉默的螺旋.

如果沒有疫調人員,這些孩子長大以後,過了追溯期,兇手就無罪了,他會一直犯案到那個時候.

我研究了這個訊息,然後我懂了,這個神秘人物告訴我的,是多麼重要的事.

所以,我也協助推動連署,用我的筆,寫下一篇又一篇的文章,每寫一個字,我都感受到被害的少女,那種說不出口的恐懼,害怕,與悶在心裡的,祕密.

近日,立法院通過《刑法》兒少性欽追訴期修法草案初審,獲得朝野三黨高度共識,後續也無須再進入黨團協商程序.

我必須說,小黨也有一份功勞.

如果不是他們餐風露宿,尋求民眾的連署和支持,恐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真的是還沒選上就有政績了.

謝謝默默努力的四個小黨,也謝謝當初那位神秘人士,謝謝你們一直關注著那些微小又虛弱的光,讓更多人,看見她,讓她們,以及往後的她們,不必再帶著秘密長大,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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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seis
巧克力:加油!相信自己的台灣價值!
Midori:謝謝神父,聲音需要介質傳遞,難免碰撞,希望你受傷的心,能夠在台灣終將獨立的信念中復元。願你我的力量與世界同在!
Morton:「我們要先做一個好的人,才能做一個台灣人」 繼續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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