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你覺得


 
「公民不服從」的概念,對許多人來講,恐怕已經死了.
 
羅爾斯在「正義論」中,對公民不服從的論述,
 
1.它是一種針對不正義法律或政策的行為.
2.它是要有預期和接受因為作出的行為而被逮捕及懲處
3.它是一種政治行為:它是要向擁有政治權力者提出意見的,而這些意見是基於政治、社會原則而非個人的原則.
4.它是一種公開的行為:它不僅訴諸公開原則,也是公開地作預先通知而進行,而不是秘密的。故此,它有如公開演說,可說具有教育的意義.
5.它是一種道德的、非暴力的行為.
 
我們看台灣國辦公室主任陳峻涵,所發起的「柯文哲大哉問」,循著柯文哲的上班路線,跟他搭同一部公車,並且很有禮貌地請教他,他提及了柯文哲過往參與他們台灣國舉辦的活動,那時,他將身分證道具給撕開來,力挺台灣獨立,眼神堅定,氣宇軒昂.
 
兩人又提及了在凱校的共同就學經歷,互動之中,有爭論,有討論,有辯白,有解釋,最後柯文哲不耐煩了,說這是騷擾,要隨扈隔開他.
 
在諾大無人的車上,隨扈稱不要干擾到其他人,並稱要提告他妨害公務,稱他違反了社維法.
 
即使這樣,陳峻涵仍有禮貌地詢問對方是否要下車,兩人非常和平的一起下車.
 
陳峻涵末尾,還苦口婆心的勸告他,稱他當時和自己坐一起,至少還十分禮貌,他說這四年為什麼大家都質疑你,是因為你的行為,從墨綠、白色到有人說的深紅,這或許是很無奈的,為什麼你都不肯解釋,你說市長不應該牽涉國家主權問題,我們也贊成,可不可以請你管好你的市政?
 
可說是具有同理心的展現.
 
他手上拿著牌子,精心準備各種問題,都是其他人想問他的,頗符合羅爾斯所謂的「公民抗命具體的實踐形式必須經過理性的設計」,更看不出所謂的暴力、脅迫,或是「逼迫表態」,當柯文哲長篇大論講到他的論點,對於某些問題卻選擇性地拒絕回答,他說「沒關係,你讓我繼續問就好」.
 
隨扈請他閃遠一點,他就退到欄杆旁,繼續他的問題.
 
我不明白這又和東奧正名有什麼關係,陳峻涵準備的問題裡面,似乎沒有提到東奧正名,怎麼會是他回應過他不會簽署東奧正名,今天又去逼迫他呢?這是同一件事情嗎?
 
話說,就算逼他,又怎樣?
 
神父猶記得,蔡正元遇到反核人士陳情的一個畫面,蔡正元要走,兩名人士阻止他離開,結果蔡正元上了車,他們趴在引擎蓋上,蔡正元就叫司機開車,連車帶人開在道路上.
 
我看,這也是一種逼迫或騷擾了.
 
在柯文哲拒絕簽署東奧正名連署,蔡正元在臉書上有感而發,稱讚柯文哲有guts,往昔兩位互相針對的政敵,如今如此惺惺相惜,堪稱台灣政治典範.
 
不過,蔡正元應該想的是,為什麼過往我並沒有享受如此濃烈而低等的移情,在我面對抗議或陳情的時候,甚至各種阻街的質疑,沒有人想像我也是一個國民或百姓,如同他們自己心中最軟的一塊一樣,看著他,就好像看到另一個自己,受到了委屈,擁有那種堅強「庶民視野的保護傘」?
 
那種「不表態的自由」?那種「人民有表達自由的權利,但不要去騷擾別人」?那種「容忍是自由的基礎,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範圍」?
 
為什麼蔡正元不說,連我一個立法委員都受害,其他國家民眾怎麼辦?
 
在自由之上的,是權勢.
 
在民主社會中,有一些人,掌握著對他人自由的控管的權利,也就是說,人民犧牲了某部分自由,來成全這些人或機關的運作,我們相信他們是為了公共福祉-也就是大多數人的自由做著想,而不相信,他們會一直無私而有條不紊的,像個正確的齒輪持續運作下去.
 
當他們拿走的自由太多,或者開始服膺反自由的敵人,來限制其他人的自由,甚至為了自己的權勢,忘卻過去倡議的理念和信念,並開始說謊,欺騙大眾,每個人都有質疑他,限制他權利的義務,乃至於侵犯他的自由,因為他並不等同於其他人,一個平凡的市民或國民,他掌握著國家或政府的機器,並開始做令人懷疑的事情,或者,已經造成實際的損害.
 
也許他亦擁有一個平凡市民的身分,但那依舊不是重疊的,因為他手裡掌握了我身上某部分的自由,甚至是我貢獻的財產塑造的東西,好比他身旁的那個隨扈.
 
好比他說要告人的時候,用的市民的財產構成的法務機關,那都有專人負責,他甚至連告人都不用親口說,由身旁的人們代勞.
 
所以我們注定要無止盡的騷擾他,這,就是權勢的代價.
 
當我要告他的時候,我得自己寫狀紙,當他要告我的時候,他的背後有一群人代勞,當我上公車的時候,是自己獨自一個人,當他上公車的時候,有數不盡的替身使者.
 
如果這人面對質疑的時候,說,我是百姓,請不要騷擾我,這人限制他人自由的時候,說,我是市長,這理所當然.
 
這人,並不配當政治人物.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掌握眾人的自由越多,你該有的可懷疑性,可厭憎性越多,即使他會侵犯你的自由,但毫無疑問,你得去面對.
 
套一句蔡英文說的,她搭雲豹裝甲車巡視勘災,為了放便移動的下一個地點,有民眾怒喊,要她下來,或者怒罵她,她回答,「怕委屈就不做總統了」.
 
如果你只想享受一般人完全的自由,那現在就給我下台.
 
你馬上就自由了.
 
我們泛看陳峻涵提出的問題,到底誰下令沒收台灣旗?倘若果真不是柯下的命令,也不該讓他背負這個罵名,而柯文哲在世大運獲得了最大的政治利益,本人及團隊,亦將它當作得意的政績宣傳,而他也是主辦人,最大的負責任者,沒收台灣旗有兩個層次,其一,是場內憲兵,以及警察的配合,人最後還被帶到警察局,這豈是「干我屁事」就能帶過?其二,更加嚴重,針對特定的台灣旗收入了垃圾桶,這可不是國安局和蔡英文負責的,而對照高雄世運,更顯得是額外的契約談判交易.
 
接著,反年改衝入世大運會場,為何柯文哲去密會國台辦交流局長黃文濤?而最近回顧世大運時,為何哽咽地說,放他一人去對付「阿共仔」,結果講稿中的兩岸一家親是他自己加上去的?為何說這樣的謊言?
 
為什麼拆公投盟帳篷?說他們是政治路霸?為什麼同樣的狀況對待八百壯士卻是縱容?為什麼西門町台獨旗隊被驅逐,而愛國同心會的五星旗如此張揚?為什麼黑道白狼可以去頒發市長獎?是不是市長授權?
 
他提出的問題,許多人都想問,但柯文哲始終沒有正面的回答,甚至含糊帶過,調動對話責任,反過來質疑別人.
 
我個人想問的是,為什麼他說「去蔣化無助於社會和諧?」然後說台灣社會最大的問題就是看不順眼把你幹掉?又為何在那時提起「容忍是自由的基礎」?
 
為何要別人容忍蔣介石銅像,容忍他對於各種自由的侵犯,而不是他去容忍他人的質疑和提問,而這些都是他自己主動造成的呢?
 
我揍你一拳,稱我有免於被揍的自由,我說了謊,稱我有免於被質疑的自由,我偷了東西,稱我有不能被騷擾索討的自由.
 
昔者,香港雨傘革命,一連串社會運動發生,比如佔領中環,爭取真普選,但同樣的,也有一些奇異的反對活動產生,他們都擁有自己的獨特論點,比如「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他們反對佔中活動,說過度激烈的佔中活動恐怕會引起暴力事件,侵害了原本可以普選的現行普選.
 
他們喊的口號是「保和平,保普選,反暴力,反占中」,反把爭取普選的人打成暴力份子.
 
他們的邏輯是可以成立的,不過前提有很大的問題,無論是保普選,與真普選,都應該是不相妨礙,可以並行不悖,但是他們卻拿一事來壓一事,認為你的真普選,會妨礙到我的保普選.
 
又有所謂「左膠」的俚語,雖然我認為這詞對左派不太公平,而有所謂擴大、過度質疑的傾向,不過,他的本質應該是針對這種縮限他人的思維,希望統一特定的步調,而流於自我中心式的想像,對爭取自由、平等的夥伴或倡議,豎以過高的標準,而對始作俑者或者真正製造壓迫的人,忽略或放縱,採取過低的標準所致.
 
這俚語也形容了一些現象,這都和個人偏誤有關,傾向於過度擔憂或過度要求,甚至是過度懷疑,以至於讓同樣理念的行動者,步步艱困,處處限制,影響了本質.
 
當然,並不是說,這些質疑是不合理的,他們有可能發生,不過應該「去想別人怎麼想」,而不是單純的要別人符合自己的想像.
 
一個是,「不要落中共面論」,比如別人要執行一點點激烈的行動,他們就說,不要在大好形勢下,落入中共的陰謀!
 
這把共產黨想的太強大可怕,以至於進入了兇手的邏輯,認為應該要訴諸自身的純潔,以免成為敵人攻擊的藉口.
 
另一個是「共產黨最開心論」,意即「你們這樣做共產黨最開心了!」用來限制其他人的自由,讓其他人感到不悅.
 
批判、抗爭、陳情者,當然應該自省,或者對公眾一致的目標著想,但仍需研判現在的情況是不是跟自己的想像對得起來,假如有人一要求簽署,就是逼迫,要求表態,就是騷擾,做不一樣的事情,在同理念下進行不同的議題、路線,就是會讓「重點失焦」,那麼路就是越走越短,人就是越跑越多,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在某種「共識」之下,聚集在一起,共識是用來實現的,而不是綁架自己,「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原則」,實際的意義是,每一種自由被行使的時候多少都會使人感到不自由,我們在行使自由的時候,多少增加為他人自由設想的想法,而不是使自己「不再行動」.
 
如果我們都只想著自己的自由,那麼對他人的自由就是最大的干涉,會使其他人感到最大程度的不自由,然,若我們只為別人的自由做絕對想像,就會使自己產生最小程度的自由,犧牲了本來應該可以執行的自由.
 
所以,應該在設想他人自由的前提之下,執行自己的自由,不要讓爭取自由的心被抹滅掉,產生最大的「自由公約數」.
 
共產黨最開心論、不要落中共面論,這當中的謬誤就是把自己想像的東西歸諸在萬惡的共產黨,而不敢坦承自己心中的想法,藉由對共產黨的恐懼和厭惡,來壓制其他人,共產黨怎麼想誰知道呢?難道共產黨喜歡長雞雞的男子,抗爭人士就要準備夾雞雞嗎?
 
同樣的,台灣雖然離左膠尚遠,卻因應柯文哲的關係,出現了許多「失焦」派,無論柯文哲有什麼鯊魚理論,或者柯文哲的支持者會不開心,或者有某些人仍將心中最重要的部分交託在柯文哲手上,這根本無須在意.
 
只需要堅持信念即可.
 
套一句羅爾斯所說的,「如果抗議者採用了公民抗命的抗爭策略,他們必須同意任何一個受到同等不公正待遇的社會群體也可以通過相同的手段進行抗爭」
 
而這不會是另一個不曾思考公民的意義為何的人可以躲進去的保護傘,或者自稱中立卻實行不中立的阻礙批判的藉口.
 
最簡單的方法是,對自己的行為和想法具備良知.
 
我們想像一個情況,土耳其的總理公開宣布,兩岸一家親,喔不,他說土耳其公民應該踴躍的將自己家裡的黃金和美金毆幣存入銀行,換取土耳其幣,以支持國家的貨幣政策.
 
假設他為了示範親民而躲進了一台公車裡面,然後被一個人遇到,他可不可以質問他為何你不好好控制通膨?
 
他這樣做是不是不禮貌,不尊重他人,甚至是一種脅迫?
 
厄多安說,「這是騷擾.」
 
「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
 
嘿,那是你覺得.
 
那是一種警告和訓誡,而不是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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