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市長吃完早餐

 
凱凱案,衛福部公布兒福聯盟的七項缺失,我覺得挺到位的.

一、出養必要性評估嚴謹度不足
雖有評估指標卻無具體表單工具,評估結果審定與確認欠缺外部人員參與共同決策的機制,僅由社工及督導的主觀判斷,客觀性及妥適性顯不足,難謂符合兒少最佳利益.

二、出養前安置無品質檢核機制
運用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安置照顧,對於保母的招募、合作、簽約、訓練、管理與退場機制等,缺乏完整且周延的規劃與設計,未從負責管理保母的主管機關或運用工作技巧及檢核工具等方式,進一步瞭解兒童受照顧品質.

三、出養媒合過程未納外部意見
媒合收養家庭過程的篩選、評估討論至最後結果,由社工與督導判斷及內部會議決定,未有外部專家共同討論,缺乏客觀且周延的團體決策機制。

四、出養家庭的服務與支持消極
轉介出養人福利服務案量偏低,未符兒童權利公約「讓兒少留在原生家庭生活成長」的精神,積極提供各式支持的福利與資源及服務;另無明定安排原生家庭會面的頻率與方式等措施,親情維繫仍應重視。

五、社工人員缺乏足夠教育訓練
訓練欠缺充足的出養必要性評估課程,及對於案童安置照顧期間的風險辨識、兒少保護議題、特殊需求兒少議題、特殊事件的處理等相關課程與訓練,也無相關評核機制檢視訓練有否達到提升專業知能的效益。

六、督導機制不一難以發揮功能
督導機制個別差異性大,未規範明確督導機制、頻率及方式,無法即時且適時提供社工支持與指導,督導系統負有維護服務品質穩定之責,實應檢討並重新建置完善機制。

七、財團法人管理內部監督缺失
未有專任或兼任稽核人員執行內部稽核書面紀錄,且控制作業未涵蓋所有作業面向;董事為無給職,未支領車馬費,惟查有應迴避而未迴避情事;另原設監察人110年辭職迄未遴選,未能發揮內部監督的機制及功能;組織架構實際設置執行長及策略長,惟其權責與職能分工,並未見於兒福聯盟之任何書面規章.

這其中,我覺得三、四、五、六點都很關鍵,沒有鄉愿,凱凱之所以不幸喪生,是因為跟原生家庭斷絕聯繫,而照顧良好的前保母,則被排除在外,反倒把一個嬰兒從已熟悉的環境抽離,放到風險甚大的陌生環境中,「未符兒童權利公約讓兒少留在原生家庭生活成長的精神,積極提供各式支持的福利與資源及服務」是一個重點,該案祖母有意願,但經濟能力不夠,兒福不一定只能提供出養這個選項,可以協助尋找補助、緊急救濟金,甚至找到合適的方案,至少讓祖母可以看見小孩.

最重要的,衛福部並沒有迴避該案社工的素質問題,因為「社工的集體創傷」-缺乏足夠的教育訓練,我認為說的足夠婉轉了,督導機制難以發揮,也是一個重點,做假報告,未落實訪視,誤導家屬,甚至連LINE上很明顯能看出問題的照片,都視而不見,最後跟著保母一起說謊,如果有一個督導能查核她的問題行為,悲劇或許能加以阻止,該社工犯的問題,就是把學習到的溝通技巧,完全用在錯誤的方向上,說服家屬去相信問題保母.

事發到現在,我看到衛福部的道歉,檢討,並且試圖補救,相反的,主事者蔣萬安,國民黨卻直接將凱凱的專案檢討技術性流會,而他們檢討凱凱案的方式,是極其可悲的-由鐘沛君在城市早餐祈禱會空檔,當面向蔣萬安市長提出她的質疑與建議.

只有在市長吃完早餐後,才能卑微的讓他聽見凱凱的聲音,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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